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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装卸车规范(易燃液体存放和运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7/7

易燃液体道路运输、装卸有何要求?

1.整装易燃液体道路运输、装卸要求

易燃液体的盛装桶灌装设施主要由灌装罐、灌装泵房、灌桶间、计量室、空桶堆放场、重桶库房(棚)、桶装卸车站台以及必要的辅助装卸设施等组成,设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

(1)空桶堆放场、重桶库房(棚)的布置,应当避免油桶搬运作业交叉进行和往返运输。灌装油罐、灌桶操作、收发油桶等场地应当分区布置,且应方便操作、互不干扰。灌装油泵房、灌桶间、重桶库房可合并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对于甲、乙类油品,油泵与灌油栓之间应当设防火墙。甲、乙类油品的灌桶间与重桶库房之间应当设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

(2)油桶灌装宜采用泵送灌装方式。有地形高差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油罐直接自流灌装方式。灌装200L易燃液体桶的时间,甲、乙、丙A类油品宜为1min,灌油枪出口流速不得大于4.5m/s。

(3)甲、乙、丙A类油品宜在灌油棚(亭)内灌装,并可在同一座灌油棚(亭)内灌装。

(4)装运易燃液体的车厢内,不得有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自燃物品、氧化性腐蚀品、强碱等残留物。

(5)对低沸点或易聚合的易燃液体,如发现其包装容器内装物有膨胀(鼓桶)现象时不得装车,应当由发货人调换包装容器后才可再装车。

(6)金属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高处翻滚卸车。从车上溜放或滚动操作时,应当有防止撞击产生火星的措施,且周围应当有人接应,以防金属桶撞击致损。对钢制包装件多层装载时,层问必须采取合适的衬垫,并应当捆扎牢固。

2.散装易燃液体道路运输、装卸要求

(1)采用卸液蒸气回收系统时的要求

1)液体罐车上的蒸气回收管道接口,应当装设手动阀门。由于装卸采用蒸气回收,罐车上的液体罐必须设置供蒸气回收连接软管用的蒸气连接口,否则就无法使地下液罐排出的蒸气回到液体罐车的储罐中。为了使卸液后在拆除蒸气连通软管之前关闭液体罐与连通软管,使液罐车罐内的蒸气不泄漏,所以,在液体罐车上的蒸气回收管道接口应当装设手动阀门(宜用球阀)。为方便管道连接,密闭装卸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当设快速接头及闷盖,因为闷盖可以对快速接头的口部起保护和密闭作用。在卸油后拆除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前关闭,以使地下储罐内的蒸气不泄漏,应当在站内蒸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装设手动阀门。

2)卸油管道接口和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置在地面以上,以便于操作和油气扩散。

3)由于液体罐车的装卸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时,液罐处于密闭状态,在卸液过程中人工不能直接观测油罐中的实际液位,液罐应当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以便及时反映罐内的液位高度和防止罐内液位超过安全高度。为了防止在卸液过程中预防软管聚集静电荷,预防操作中发生静电起火问题。油罐车卸液时采用的卸液连通软管和蒸气回收连通软管,应当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为了减小连通软管的阻力和卸液速度的影响,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0mm。

4)为便于管道的放空,液罐的进液管卸液后,应当保证管内液体自流入罐;通气管的横管,以及油气回收管,因其容易产生冷结油,影响管道气体流通,也要有一定的坡度,以使坡向液罐的管道处于畅通状态。因此,与液罐相连通的进液管、通气管横管,以及蒸气回收管,均应当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以使液体卸放干净。

5)为了保证通气管路的强度,要求装卸液体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6MPa。

(2)液体储罐通气管的设置要求

1)为了防止两种不同种类的液体罐互相连通,避免出现冒罐时,液体经通气管流到另一个罐造成混液事故,使得液体不能使用,两种不同种类的液体储罐的通气管不得互相连通。例如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当分开设置。由于石油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大,挥发出来时易在地面上低洼处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通气管的管口应当高出地面至少4m及以上,以便于易燃蒸气扩散,防止在地面上聚集。

2)为了便于液体蒸气扩散,不积聚于屋顶,对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当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同时,通气管半径的1.5m以内,应当划为爆炸危险区域的1区。

3)由于卸液采用蒸气回收,通气管管口的蒸气泄漏量较小,相应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2区半径为2m,比不采用蒸气回收卸液减少了1m。但由于围墙以外的火源不好管理,难以控制,为避免其爆炸区域的范围扩延到围墙之外,因此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以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4)为了防止因阻力太大,导致卸油时间较长和防止有些加油站为了加快卸油速度,将通气管拆掉,卸油时打开量油孔排气带来火灾危险,通气管的公称直径应当与汽车油罐车卸油口的直径相一致,在全部实行密闭卸油和加油的情况下,最小不应小于50mm。

5)为了防止外部的火源通过通气管引入罐内,造成事故,通气管管口应当安装阻火器。为了减少蒸气向大气排放,当采用卸液蒸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甲类易燃液体通气管管口应当安装机械呼吸阀。

易燃液体铁路运输、装卸有何要求?

1.易燃液体铁路装卸鹤管的要求

鹤管是铁路罐车上部装卸液体的主要设备,它的主体由直径108mm的钢管或铝管制成。鹤管的结构尺寸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标准轨距铁路接近限界》的相关规定。

(1)当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线与丙B类液体的装卸作业线合为一条且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当不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2)布置在两股专用线两侧且行走距离为±2m的大鹤管的中心线距铁路专用线中心的距离宜为2.6m,相邻鹤管的间距为12m。装卸油鹤管距围墙、铁路大门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在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内燃机车至另一栈台的鹤管的距离:甲、乙类液体不应小于12m,对丙类液体鹤管不应小于8m。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但装卸丙类液体的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m。当可燃液体采用密闭装卸时,其防火距离可减少25%。

2.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要求

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是为装卸作业所设置的操作台,它一般与鹤管建在一起,由栈桥到罐车之间设有吊梯(其倾斜角不大于60°),操作人员可以由此上到罐车进行操作。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构造形式如图5-7所示。

(1)在布置易燃液体铁路收发栈桥时,应当尽可能设在易燃液体仓库的边缘地区,避免与库内道路交叉,并应当布置在辅助作业区的上风方向,而且只能设置在装卸线的一侧,与其他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当在一条作业线的两侧都设置栈桥,以避免同时装卸作业的影响。

(2)装卸易燃液体的栈桥应当为不燃材料建造,桥面宜高出轨面3.5m,宽度宜为1.5~2m。桥面上应当设安全栏杆,栈桥的立柱间距应当尽量与鹤管间距一致,通常为6m或12m,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应每隔60~80m设上、下栈桥用的45°斜梯。

(3)新建和扩建的易燃液体装卸栈桥边缘与液体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算起3m及以下不应小于2m,自轨面算起3m以上不应小于1.85m。

图5-7铁路装卸栈桥示意图

1—铁路专用线;2—栈桥;3—集液管;4—装卸油鹤管

3.铁路液体罐车灌装操作的安全要求

(1)不能按照液体罐车总容量进行灌装。铁路液体罐车应当按照所经沿途及到达终点站气温下的灌装高度予以灌装,不能按照液体罐车总容量进行灌装。这是因为,在运输途中可能受气温升高,液体膨胀的影响或由于振荡颠簸而外溢。在液体外溢的情况下,如遇该铁路罐车“研轴”或飞火都有可能引起火灾。所以必须按照安全容量进行灌装。

(2)灌装的安全高度应当通过计算求得。其计算方法是:首先查取始发站液体储罐中的液温,然后从表5-8中查出到站和沿途所经地区的液温,再用液温减去发站液温后的差值即得。从液温高的地方发往液温低的地方,装载高度可按照液体罐车留有5%~7%的空容量灌装。

表5-8全国各地区铁路油罐车运输途中液温

4.易燃液体铁路罐车的装卸方法

易燃液体铁路罐车的装卸方法主要取决于易燃液体仓库的地形条件和罐车的结构形式。

(1)自流装车和泵送装车自流装车主要是利用地形的高位差,自流进行装车,这种装车方法不仅节省投资、减少费用,更主要的是不受电源的影响,安全可靠,但是需具备自流装车的地形条件。泵送装车是在不具备自流装车的地形条件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如图5-8所示。目前,我国很多储备油库都建筑在山区,储存区大多布置在山体或峡谷的纵深地带,标高大部分都高于作业区标高。所以,大多数油库采用泵卸车和自流装车。

图5-8铁路泵送装车示意图

(2)上部卸车上部卸车主要是将鹤管端部的橡胶软管或活动铝管,从液体罐车上部的罐车盖插入车内,然后利用泵或虹吸自流卸车。当采用从上部向液体铁路罐车灌装甲、乙类液体时,应当采用插到油罐车底部的鹤管。鹤管内液体的流速不要大于4.5m/s。利用泵卸液体时(图5-9)必须保证泵吸入系统充满液体,并且在鹤管顶点和吸入系统任意部位不产生气阻断流的现象,所以必须配有真空泵以满足灌泵和抽底液油的要求。其特点是,从罐车底卸出的液体,可以直接泵送至液体储罐,不经过零位罐,减少了易燃液体的蒸发,但需要设置高大的鹤管、栈桥和真空系统等;设备多,操作复杂,火灾危险性也不小,并且形成气阻,影响正常卸油。

当罐车液面高于零位液罐,并且具有足够的液位差时,可以采用虹吸自流卸液(图5-10)。但必须具备抽真空或填充液体的设备以填充鹤管虹吸。这种卸油方法的优点主要是设备少、操作简单;缺点就是增加了零位油罐,多一次输转,增加了易燃液体的蒸发。利用浸没油泵进行油品的上部卸油(图5-11)也得到使用。这种浸没油泵系安装在卸油鹤管的软管末端。泵利用电机传动,二者共同装于密闭的外壳中,电动机被运送的油品冷却,这种卸油方法灵活有效,主要适用于野外作业,但电动机要保证防爆等级要求。

图5-9泵卸油示意图

图5-10虹吸自流卸油示意图

图5-11利用浸没油泵上部卸油

(3)下部卸液下部卸液是目前铁路液体罐车接卸油品等液体广泛采用的方法(图5-12)。它主要由液体储罐车下卸器与输液管路等组成。罐车下卸器与集液管的连接主要是靠橡胶管或铝制卸液臂完成的。采用下部卸液克服了上部卸液的缺点,地面建筑少,有利于对空隐蔽和操作。但是,由于下卸器经常开关及行驶中震动等原因,对于易燃液体易渗漏,增加了沿途和储库的火灾危险性。但当铁路液体罐车的卸液系统采用从下部接卸的方式时,应当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图5-12铁路油罐车下部卸油示意图

危险货物装卸基本常识

1. 危险货物装卸基本知识

装卸作业规程:一、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二、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停放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三、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

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四、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

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五、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放,谨慎操作。

同时应做到:1、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2、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卸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外;3、装载平衡;堆码时应从车厢两侧向内错位骑缝堆码,高出栏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超出车厢挡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本身高度的二分之一;4、装车后,货物应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需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毡布覆盖严密;需用多块毡布覆盖货物时,两块毡布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覆盖,且货厢前半部分毡布需压在后半部分的毡布上面;5、包装件体积为450L以上的易滚动危险货物应紧牢;6、带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混入杂质造成危害。 六、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

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七、装卸危险货物的托盘、手推车应尽量专用。装卸前,要对装卸机具进行检查。

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时,装卸机具的装载量应小于其额定负荷的75%。 八、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

装运过剧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车辆、工具应按JT617-2004中附录E车辆清洗消毒方法洗刷和除污。危险货物的撒漏物和污染物应送到当地环保部门地点集中处理。

运输要求:一、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装置。

三、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四、运输爆炸品、固体剧、遇湿易燃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时,应使用厢式货车运输,运输时应保证车门锁牢;对于运输瓶装气体的车辆,应保证车厢内空气流通。

五、运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剧毒液体时,应使用不可移动罐体车、托挂罐体车或罐式集装箱,六、运输需控温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有有效的温控装置。七、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八、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九、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 *** 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

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十、运输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门批准,按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2. 危险品运输车的基本常识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应用铝槽,废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3. 危险品装卸搬运标准

危险品标志是表示货物的危险性质。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使从事运输、装卸、贮存保管的有关人员能在包装外部识别危险货物的特性,而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其货物危险特性的标志,称为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各国以规定的专门图案和文字表示,其特点是鲜明醒目。《国际危规》和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险货物分为九类:(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四)、易燃固体;(五)、氧化物质(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七)、放射性物质;(八)、腐蚀品;(九)、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依其性质和类别,将包装标记分为主标志和副标志两种。除海洋污染物标志的显示用三角形表示外,所标志均为直立 45 ° 角正方形显示。主标志由表示危险货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货物类别四个部分组成的、直立 45 ° 角正方形标志。主、副标志区别在于后者没有危险货物类别号。 标志中的图案力求简单明了,并能准确地表示出危险货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质。如:表示爆炸品,骷髅表示。骷髅加 X 表示剧,火把表示易燃品,杯内液体溢出将手弄伤表示腐蚀品等

4.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一、进出厂区手续的办理

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好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工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晰、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厂时间。并严格禁止车辆内带有烟火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车辆进出门须经我们公司押运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二、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票据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产品质量。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车辆进行跟踪卸车。

三、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装车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装置应深入到槽罐的底部200mm。

4.禁止使用无挡板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等。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四、装卸车前安全要求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2.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7.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8.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5. 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要注意什么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载客的火车、船舶、飞机机舱不得装运化学危险物品。

禁止乘客随身携带、夹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上述交通工具。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厢、船舱和飞机机舱。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火车除外)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对质量检验或科学研究急需的少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试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快件托运。

6. 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有哪些

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

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

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

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

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

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5)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

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化学危险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如(钠)车后亦不准带拖车,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

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6)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杠、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

搬运堆码时,不可倒置、倾斜、震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 在现场须备有清水、苏打水或衡等,以备急救时应用。

(7)装卸搬运放射性物品时,不得肩扛、背负或揽抱。并尽量减少人体与物品包装的接触,应轻拿轻放,防止摔破包装。

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才可进食饮水。对防护用具和使用工具,须经仔细洗刷,除去射线感染。

对沾染放射性的污水,不得随便流散,应引入深沟或进行处理。废物应挖深坑埋赶掉。

(8)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船)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7. 危险品运输有哪些注意事项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 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

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

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

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等切勿同装一车。 3。

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

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 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

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漏气时,可浸入水中。 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

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8. 危险物品在搬运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条 搬运前,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装卸危险物品的性质和作业环境,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向作业部门下达安全注意事项通知书,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作业。

第二条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装卸后不得留有残渣,对装 有剧毒物品的车、般,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三条 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危险物品装卸班组和装卸指导员承担,作业部门 必须按装卸安全注意事项通知书中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备足有效的防护用具,禁止违规作业。 第四条 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 装轻卸,防止撞击、重压、拖拉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正确稳妥堆放。

第五条 严格禁止包装破漏的货物装船、装车、发货部门要认真把关。 第六条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 输工具。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自行车等运输品;禁止用叉车、铲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有什么技术要求?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求如下: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参考文献:http://www.safehoo.com/Tech/Chemical/201105/184408.shtml

易燃液体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装卸人员:

a.负责作业现场的具体装卸作业全过程。

b.作业程序

1、首先检查所有装卸输送管道完好无损,符合防静电要求。

2、检查电气设备防爆装置完好无损,特别是易松动部位密闭。

3、选择合适地点连接设备电源(尽量远离作业点)。确定输送泵运转正常。

4、连接好输送泵、火车槽罐、接地桩、汽车槽罐的连接跨线。

5、开启的火车槽罐人孔,用无火花工具(铝桶)取物料作为引水灌入抽料管内,插入抽料管至火车槽罐部。

6、检查汽车槽罐阀门关闭,同时装好汽车槽罐接地线,然后再插入输送管道至底部,以免物料喷溅。

7、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同意后,开启泵进口阀门,启动泵开关,缓慢打开出口阀,开始灌装物料。

8、灌装过程中要有专人在汽车槽罐上观察,注意不得超装,灌装量不得超过汽车槽罐容量的95%。

9、停泵时要关闭好泵的进口阀,然后按停止键,再关闭出口阀,防止空气窜入,造成死泵。

10、先拆除汽车槽罐上的输送管道,然后拆除接地跨线,关闭进料口盖板,确保密封完好无渗漏。

11、在码头装卸时,运输油船必须与水面保持良好的导电连接,其接地跨线可与油轮的输送管道接为一体,然后跨接在汽车的槽罐上。

12、作业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如出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

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

一、车辆方面

1.行车前

加强车辆检查,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带病上路,同时要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齐全。

2.运输途中

要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每行驶两小时要查看一下车厢内部、底部四周有无液体泄漏,如有应及时堵塞漏源,以免污染环境。

3.规范装载货物

危险化学品货物装载要匀称平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

二、人员方面

1. 驾驶员

不要疲劳驾驶。夏季昼长夜短,气温高,加上各种蚊虫滋扰,驾驶员休息不好,行车中易疲劳、瞌睡,精神涣散,给行车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2. 遵守交通法规

按照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运输、不同危化品不得混装。不得私自变更行驶路线。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有雨雾等天气时要加大距离,如遇车辆打滑不能猛打方向。

3. 装卸人员

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如果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禁止随身携带火种;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严禁吸烟;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三、自然方面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尽量合理选择行驶的时间,避免夜晚在高速公路滞留。夏天应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防液体膨胀。节假日免费通行期间,尽量不要安排出车。夏季柏油路面曝晒易产生“虚光”,影响驾驶员正确判断路面情况。

夏季炎热温度高,长时间的行车,尤其是在下长坡、陡坡时,频繁会造成刹车失灵;在高温天气里,爆胎事故更是频繁发生;高温天气行车时开空调、长时间堵车怠速也会造成水温过高,这些都是会酿成的原因。

易燃液体存放和运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装卸和搬运中,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三、一般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实验室少量瓶装易燃液体可设危险品柜,按性质分格储放,同一格内不得混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四、热天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

五、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侵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毒蒸气浓度加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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